解析:
依据广东省相关政策规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定为每位员工每个月150元。
若根据相应规章制度需要将高温津贴计算为工作日的,那么每个人每日可获得的金额即为6.9元人民币。
各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每月工作周期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进行高温津贴的发放,且应在发放工资时将津贴项目及其具体数值详细列出在工资单中。
同样地,在缺额津贴按照工作日折算的情况下,每名员工每日也可领到6.9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高温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