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告人家属有权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人员出席法庭听审。
根据现行法律条文规定,每一位被告在需要时均可选择员工家属或者亲友来代理其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特别是当当事人无法有效表达自身意愿之时,更是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出庭应诉。
然而,针对某些特殊情况,例如婚姻解除、财产分割等涉及到个人情感和财务利益的案件,尽管被告本人无法亲自表达自身意见,但仍需亲自到庭参加听证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