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在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存在某些人员蓄意作出不实证词的情况,从而干扰到公安机关依法公正处理相关事物,那么该公安机关将会秉公行事,根据相关法规对这部分人员实施治安行政处罚。
通常来说,这种处罚包括从五天至十天不等的拘役期,以及相应的罚款,罚金范围为二百元至五百元之间。
而所谓的“伪证罪”,则是在刑事诉讼环节中,由于证人、鉴定人、记录者及翻译人员对涉及案件重要情节的描述采取故意虚构信息、错误鉴定、刻意隐瞒事实真相等手段,以达到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行证据的目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