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假如一个个体或组织提供赌博场所,并且是以营利作为其主要目的,那么此种行为便构成了开设赌场罪行。
在这样的情况下,行为人将面临严肃的法律制裁,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要接受罚金的惩罚。
2.同样地,如果此类违法行为的情节特别严重,譬如实施了多次赌博活动,或者向周围环境传播了赌博的不良信息等,那么行为人将会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那就是从五年开始,直至最多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与此同时,所需要承担的罚金数额也将相应上升。
但是请注意,只有那些带着盈利性质,主动提供赌博场地和设施,制定赌博方式及规则,提供赌具、筹码以及资金等辅助材料来引发赌博活动的人,他们的行为才能被视为开设赌场,进而构成开设赌场罪行。
值得关注的是,在参与聚众赌博的人群中,有些人身陷其中进行赌博,而另一些人则只是在场观望,但是他们与直接参与者一样,都是构成聚众赌博的。
此外,还有一部分人长期赌博,甚至把赌博当成他们的职业,而且赌博所得成为他们生活的唯一来源,或者说他们挥霍金钱的主要来源便是源自于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