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孕妇的特殊情况下,若选择离婚并进行人流手术的话,通常是无法获得相应赔偿金的。
这是因为这种情况并非民法典中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所涉及到的范畴之内。
在此期间,男方是无权提出离婚申请的,但女方却有权提出这样的要求。
此外,由于人流手术可能会对女方的身体健康带来一定程度上的损害,因此相关治疗产生的费用也需由双方共同协商并承担。
在此种情况下,男方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责任感给予女方适度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