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企业遇到各种问题,其法人代表以及实际掌握者均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法定代表人与团队其他成员,他们对自身职务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将根据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作为衡量标准。
若仅出现过失,那么相关个人才有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然而,任何违约责任都应当主要由法人自行承担,而非由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来分担。
无论劳动合同还是集体协议,这些都是以法人的权威名义进行签署的,因此也只应由法人来承担相关义务以及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