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第一,如果在三方协议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事项,那么它是具有实际法律效力的;
第二,需要再次强调,三方协议的有效性仅限于在企业、学校及个人(即三方)签署该协议之时起到劳动合同正式签订前为止。
换句话说,一旦企业、学校以及个人之间正式建立起了书面劳动合同,这也就意味着三方协议将自动失去其原有的法律效力,包括其中涉及到的关于违约金的相关条款。
据此,建议您在考虑是否离职时,考虑以下几点:
如果您现在仍处于实习阶段且还未脱离学生身份并且尚未与企业正式签署劳动合同,那么这份三方协议依旧对您具有约束力。
因此,在您决定提前终止实习工作并且打算离开之际,请务必严格按照三方协议中的约定,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
然而,若是您已成功取得录用资格,并与相关企业签署了正式的劳动合同的话,那么从这个时候开始,三方协议便会自动失去他的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不再生效的协议是无法产生任何法律效力的,因此,只要您已经与企业签署合同并完成了备案,即便在下一时刻您突然决定要离职,企业也是无权要求您支付任何形式的违约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