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方协议改派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毕业生就业计划上报后,若有个别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毕业生本人必须在派遣之日起一年内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经学校审查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但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未被批准调整改派的学生,仍回原派遣单位就业。
(1)办理程序
毕业生提交相关材料,到交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并且渠道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批, 统一办理改派。毕业生本人办理档案、户口问题。
(2)所需改派材料的内容
1、原单位退函;
2、派往具体单位的
需原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原单位人事部门的有效公章;
3、派回生源地人事局的
需在原报到证备注栏出具生源地人事局“同意改派”意见并加盖有效公章;
4、新单位接收函(或新就业协议)即新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应盖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5、毕业生本人的申请;
即毕业生本人对改派理由的申述申请材料(见附表格式)。
6、原报到证。
(3)户口档案的处理
1、户口问题:改派后需重新办理户口的毕业生,如已经在原单位落户的,可持新报到证和持原来的户口迁移证到金花路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2、档案问题:改派后,由毕业生本人将原档案和新报到证直接转至新单位,由新单位将新报到证底联封入档案。
(4)有关改派的相关规定
1、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毕业生改派期限为毕业后一年,即改派截止时间为毕业次年的6月;
2、每个毕业生只能办理一次改派;
试用期内要买社保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劳动者遇上不买社保情况可以去当地人社局举报。
1、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2、应在劳动合同条款之内约定试用期,口头约定的试用期不予认可,属于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点出了只有在劳动合同存在的情况下才能约定试用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更是明确了:“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以上就是对三方协议改派的具体流程是什么的相关解释。在员工的试用期内,企业应该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但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该试用期,那么在法律上就不具有保护效益。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需要看清合同中有没有相应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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