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出现拘留情况,相关部门将向其家属进行告知。
首先,拘留人员的家属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得知此消息;
其次,在极少数情况下,如因通知有碍侦查等原因,可以延迟至二十四小时之后;
最后,即使在有碍侦查的情况消逝后,也应尽快告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