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劳动合同法》条款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实体企业可采纳签署劳务合同这一方法来进行操作。劳务合同旨在确认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或个人在涉及到提供以及使用劳动力方面所达成的协议,这种方式是针对于自成体系的经济体型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他们各个主体之间所建立的关系。
因此,若公司在与某些具有劳动合同签订主体资格的人士沟通时,无法启动正式的劳动合同,则须采取签订劳务合同这一措施。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