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劳动者若欲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已成立的劳动关系,必须提前以书面方式向用人单位做出通知并须等待满30个自然日后方得正式离职。
然而,对于尚处于试用阶段的员工而言,他们只需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发出通知便可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协议,即使用人单位对此表示反对或未能批准,只要员工已经履行了事先告知的义务,仍有权依法自主决定离开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