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可能面临的刑罚程度有多重,同时我们要明白立案之后便不存在追诉期限这一说法。
刑事追诉期限的制定依据是可能会被适用的量刑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一、法定最严厉刑罚即不满五年有期徒刑时,其追诉时效为五年;
二、倘若所犯罪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那么其追诉时效则为十年之久;
三、当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其追诉时效便延长至十五年;
四、若涉及到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况,其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当然,如若在二十年后认定必须进行追诉的话,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