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女性劳动者在哺乳期内的工作时长并无明确具体的规定,具体的时长应根据各单位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所约定为准,然而通常情况下不应超过每天8小时。
此外,还需特别强调的是,在正常工作日期间,每日均应为正在哺乳期的女性员工预留出至少1小时的哺乳时间以供其进行母乳喂养或照料婴儿之用。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