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汽车交通违规之扣分处理流程中,不得使用他人的驾驶执照进行销分操作。
这是一种非法的行为,它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
在驾驶人员一个计分周期内的计分之余低于或等于12时,只要已缴清相应罚款,先前的扣分之记录将会自动清除;
然而,如果尽管计分数没有满12分,但是仍有未缴清的罚款存在,那么这些原本应当清理的扣分为将被计入到下一计分周期里。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