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4w浏览 匿名 2024-04-28 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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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对犯罪行为人即涉嫌罪犯或被告人的拘捕行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经由人民检察院授权或人民法院同意后,再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实际操作。而检察院做出批捕决定所依据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涉嫌人存在发生新的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二)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构成严重威胁的现实风险;
    (三)涉嫌人可能会销毁、篡改关键证据,妨碍证人提供真实证言或与他人串通口供;
    (四)涉嫌人可能会对被害者、举报者、控告者采取报复性行为;以及(五)涉嫌人有自杀或逃亡倾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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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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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没有批捕法院会批捕吗
检察院没有批捕法院也是不会批捕的。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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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检察院不批捕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在未经逮捕情形下的处理方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检察院不予批捕后,公安机关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释放该名嫌疑人。
此外,如公安机关认定其拘留行为不当或有迫切需要逮捕的原因,则应在拘留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批准。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此申请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其次,若人民检察院拒绝批准逮捕并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时,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补充侦查提纲进行补充侦查。
待补充侦查工作完成后,若公安机关认为该嫌疑人仍符合逮捕条件,则应再次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最后,若人民检察院拒绝批准逮捕但未给出具体理由,公安机关有权要求人民检察院予以解释。
同时,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若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应立即释放该嫌疑人,并发放释放证明书,同时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此外,若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存在错误,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公安机关应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报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
若复议意见未能得到采纳,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进一步复核的,应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同样需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一并提交至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复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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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写怎么条私人
[律师回复] 解析:
1、请先于一张白纸上端庄地书写“借条”或“借款合同”四个字,作为您借条的主体内容。
2、将借款人与出借方的真实姓名及对应的身份证编号明确标注出来。
该部分信息的标注至关重要,有助于确保法律效力及日后追偿时的准确性。
3、请简明扼要地陈述借款用途,以便借款人了解该笔借款的具体用处,有利于借款资金的合理使用。
4、务必准确无误地列示借款金额的大写与小写形式,同时注明借款货币种类。
特别提醒您,应仔细核对大小写数字是否一致,若发现两者存在差异,则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依照大写金额进行裁决。
5、应明确指出借款期限的起始时间与截止时间,以及逾期未还款项的处理方式。
如无法确定具体还款日期,可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借款。
6、如需收取借款利息,务必在此条款中予以明确说明。
7、在借款事项全部完成之后,请在文末或另起一行清晰地写下“此据”二字。
随后,在右侧下方借款人、贷款人处签署各自姓名,并注明签署日期。
如有担保人参与其中,亦须其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8、为保证借款协议的完整性,建议您保留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指纹印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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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要求有多少条
有五条。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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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涉嫌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猥亵罪的法律定义及构成要素主要包括:
首先,该罪行的实施主体需为一般主体,即所有年满十六岁并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该罪行的实施者;
其次,从主观层面上讲,行为人必须存在故意心理,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情况,其行为往往带有刺激性或满足自身或他人性需求的倾向,但对于女性而言,并不包含强行进行性交的意图,而对于男性儿童以及男性的猥亵行为则可能包含性交的目的;
再次,该罪行的侵害对象主要是社会公众对于个人性羞耻感的合法权益;
最后,从客观方面来看,行为人需要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制猥亵他人,或者对他人进行侮辱。
值得注意的是,猥亵罪与一般的猥亵行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具体来说,我们需要区分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的行为,因为猥亵罪仅适用于采用强制手段猥亵他人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他人行为则不应视为犯罪;
此外,并非所有的强制猥亵他人行为均构成强制猥亵他人罪。
尽管猥亵罪对强制猥亵他人罪的成立未设定“情节严重”这一必要条件,但是对于情节轻微、危害较小的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仍然不能视为犯罪行为;
最后,若猥亵行为未达到犯罪的地步,也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惩戒:
如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将被处以五日至十日内的拘留;
如果对智力障碍人士、精神病患者、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及其她严重情节的人实施猥亵行为,则将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内的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构成盗窃罪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须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
换言之,其主观心态必须存在恶意意图去盗取他人所占有的财物。
其次,行为人需具体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
所谓秘密窃取,乃是指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察觉的方式,非法取得并占有公私财物,例如通过溜门撬锁、挖掘地道、翻越围墙、潜入他人住所等手段获取财物。
再者,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需达到一定标准,即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方可视为“数额较大”。
此外,若行为人在两年之内曾多次入户行窃或在公共场所扒窃达三次及以上,则可判定为“多次盗窃”。
最后,行为人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通常为年满十六周岁)并且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
一般而言,这主要是指那些已经成年的正常人群体。
因此,构成盗窃罪必须同时符合上述四个条件,否则便无法被认定为犯罪。
然而,如果行为人的盗窃行为被他人发现,仍需归还所盗财物。
例如,若行为人盗窃他人财物,但未能达到法定数额,则不构成犯罪,但仍需向物主返还所盗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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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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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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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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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夺罪的案件量刑标准最新的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所颁布的法律解释规定,对于抢劫金额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者,若其行为被视为数额较大的话,将依法被判定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
而若是抢劫金额在30,000元至80,000元以上者,因其行为达到了数额巨大的程度,因此将会被判处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判决。
至于抢劫金额高达200,000元至400,000元以上者,由于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所以将会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重惩罚,同时还会被课以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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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是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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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案件已经结案,能再次起诉对方配偶还款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民事诉讼,其结案方式有很多种。
当案件已经经过法院审理或者通过调解达成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且已得到执行时,依据“一事不再理”的司法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然而,此时当事人仍可尝试提交再审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复审与复核。
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
也就是说,对于任何一个案件,经过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之后的十五日内,当事人有权对一审判决若产生异议,有权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倘若超过这十五天的上诉期限,意味着判决已经正式生效,该案的审理即告结束,此时已无权再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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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退回员工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劳务派遣制度中,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遣返条件设定颇为严格。
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用工单位有权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到劳务派遣单位: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未达到预定岗位要求者;
严重违反了用工单位的内部管理规定;
由于严重渎职行为,而给用工单位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滥用职权,非法谋取个人利益,并导致用工单位遭受严重的损失;
被派遣劳动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就业关系,以至于对其所服务的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形成了严重干扰,或者经过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提醒、劝告后仍然不予改正者;
由于被派遣劳动者采取欺骗手段使劳务派遣单位在未能准确理解其真实意图的情况下签署或变更劳动合同,最终使劳动合同失效,或者是被派遣劳动者通过欺骗手段使得用工单位在未能完全了解其真实目的的情况下与其建立劳务用工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三人申请加入二审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启动二次审理之前须先满足下述几个要点:
首先,确保原始判决在运用相关法律方面存在错误;
其次,若原始判决所确认的事实存在错误或存在事实不明朗以及证据不足以支撑其论断的话,应裁定撤消原来的判决,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理,或者在查证清楚所有事实之后予以更正性的判决。
对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决,如果各方当事人确信这些裁决存在问题,他们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此外,如果某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当事人均为自然人的情况下,他们同样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酒驾血检209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当一个人在醉驾时,其体内酒精浓度达到每百毫升200毫克或更高的水平,那么他将面临以下判决:
首先,这种严重程度的醉酒驾驶行为应被判定为刑事犯罪,需面临牢狱之灾以及罚金的处罚;
其次,对于那些涉及运营机动车辆的醉驾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其实施强制措施,直至其清醒为止,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这些醉驾者在未来十年之内都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而如果他们成功获得了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也将被禁止驾驶运营机动车辆。
值得注意的是,饮酒之后,由于酒精的麻醉效应,人们的行动变得笨拙,反应变得迟缓,操作能力大幅降低,这使得他们很难有效地控制车辆。
饮酒还会使人们的注意力分散,判断力减弱。
饮酒后的人对光线和声音的反应时间会有所延长,因此他们无法准确判断安全距离和行车速度,也无法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饮酒还会导致人们的视野缩小,视觉图像不稳定,颜色感知功能下降,这使得他们难以察觉和理解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标线,对于处于视野边缘的潜在危险也难以察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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