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社会保险卡(简称“社保卡”)的余额使用范围,请注意,您社保卡中的金额仅能用于疾病治疗或在特定场所购买药品,而不能提取现金。
此外,社保卡具有以下多种功能与用途:
1.用以储存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相关信息、电子认证以及信息查询等功能;
2.详细记录参保人员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出生年月日、性别、民族与户籍所在地等基础资料信息;
3.参保者能够便捷地查阅自身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的缴纳状况;
4.持卡于医院就诊,于药店购买药品均可实现;
5.办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各类社保业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重要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各项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乃至参与职业培训等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