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员工离职后所涉及到的社保问题,无论员工本月工作时间是否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均需为其承担并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用。此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包括对社会保险费用的个人缴纳与单位缴纳部分进行合理分配,坚决杜绝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对于离职当月工作时间未满一个月的员工,他们同样有权享有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在完成当月社会保险购买之后,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正规程序向员工披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详细信息。在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之后,员工在领取当月工资时,应根据社保规定分别计算出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