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债务人的确具备还款之实际困难且无法如期履行其应负之债务,则该等情形将导致他无需面临逮捕拘留。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仍需与债权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以寻求延期或分期偿还之方式以解决问题。当债权人依法起诉并经过法院审判,债务人若有能力执行却故意拒绝执行法院判决,那么他将会面临拘留以及罚款等法律制裁。更为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罪。
然而,如果债务人确实因经济困境而无法履行债务,那么他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