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的业务范围广泛覆盖各种形式和尺度的园林绿化项目,如综合性公园、社区性公园、专门化主题公园、线性带状公园等多样化的公园类型;此外还涵盖了生产性绿地、防护性绿地、附属型绿地等各类别别的绿地建设。
在园林绿化工程中,我们提供全面的服务,包括土地平整、植物种植以及与之相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例如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型艺术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地面铺设、驳岸、单跨度不超过15米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的安装项目等。
我们也致力于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为了确保园林绿地的整洁美观,以及园林植物能够健康成长,所采取的一系列养护管理措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