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无论是由多位人士共同参与的专利申请工作,抑或是在正式授权后的专利署名事宜,皆是遵循《专利法》第八条之规定而展开。
依据该条款,若两名或更多的单位或个人合作研发出某项创新成果,或者一家单位或个人受邀代表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发明创造,除非事先已有明确约定,否则申请专利的权益将归属于成功完成或者共同完成此项任务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待申请获批之后,获得批准的单位或个人将会成为专利权人。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的规定,专利的申请人数没有限制,因此专利的申请无论几个人都可以,专利的署名也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