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公益性岗位服务满三年后,参与者有资格续签合同。关于合同终止问题,这意味着由于法律法规或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所规定的特定条件的出现,导致了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关系丧失其原本的存在基础,进而致使该合同的法律约束力被宣告终结。当合同的各项权益和责任终止后,合约各方必须严格执行守信原则,依照商务活动中的普遍惯例来履行通知、协助、保守机密等相关职责。
同时,即使合同的所有权益和责任均已终止,也不会对合同中所涉及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有效性产生任何影响。这是因为,合同终止仅仅是将合同关系推向未来的消亡,而并未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也就不会引发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