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若证据不足以证实被告人之罪行,将无法留下案底。案底通常仅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公正的审判原则予以判定,然而在真的存在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判决之后,便会产生案底记录。而“存疑不起诉”则意味着行为人尚未被法庭判定为罪犯,即属于无罪之人,因此自然不可能存在案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时,应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