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若女方怀胎乃是由于男方的故意过失,如诱导、胁迫等原因而铸成,那么男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无疑将更为重大。
然而,也存在某些地方的法院从侵犯他人权益的角度出发,认定男方与女方未曾缔结婚约便发生性关系构成了侵权行为,但鉴于此种性关系的发生乃基于双方自愿,因此法院也会同时考虑女方自身亦须承担一定程度的责任。
此外,也有一些法院视此类问题为道德范畴,往往选择对这类案件不予受理。另有一些法院则将女方因流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视为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并据此作出判决,要求男女双方共同承担这笔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