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民政部门乃是负责管辖民间社会各项事务的重要行政机构,其职能范围通常包括对婚姻登记、自然灾害救援与帮助、军人及退役士兵的优待与安置、拥护政府爱护人民、区域规划与地理标志、老年人群体服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慈善事业推动、丧葬事宜处理、紧急救助等诸多领域进行全面管理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