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老年人离世后,其遗属享有的抚恤金事宜应由老年人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抚恤金制度乃国家以发放现金的方式,为特定的优抚对象提供生计保障的一种优待形式,具体可分为伤残抚恤与死亡抚恤两大类。抚恤金乃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特定人群进行抚慰(其中包含了精神抚慰及物质抚慰等方面)以及经济补偿的一项重要举措。享有抚恤金的人士,需满足以下两项基本条件:
首先,该人士须为逝者的直系亲属;
其次,此类亲属在日常生活中主要依赖于逝者生前的抚养。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得到满足,否则将无法获得抚恤金。
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第一条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