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使用或购买走私货物者,将被判定为触犯走私罪名。此种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罚,同时还需缴纳偷逃应缴税款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若情节严重者,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罚,同样需要缴纳偷逃应缴税款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偷逃应缴税款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