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保护耕地资源,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管控,坚决杜绝将其转变为非农用地。
2.在国土管理方面,我国实施了占用耕地补偿政策。任何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占用耕地的非农业建设活动,都应当依照“占补平衡”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相关单位负责开垦与其占用耕地面积及质量相符的耕地。若无法开垦或开垦出的耕地未能达到规定标准,则应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具体规定缴纳相应的耕地开垦费,该费用将被定向用于新耕地的开发与拓展。
3.在土地运用过程中,非农业建设活动必须遵循节约用地的原则。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利用荒地而非耕地;在能够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应尽量避免占用优质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