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员工提交辞呈而上级未能批准的情况,其处理方式主要为以下两种:
第一种情况是,若当事人身为正式职工,只需提前三十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向所属用人单位进行告知,便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允准;
至于第二种情况则是,处在试用期阶段的员工如欲离职,仅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如此亦足以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