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具备充足且确凿的证据证实存在犯罪事实”这一表述,具体是指在以下三种情形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
1、已经拥有足够的证据表明确实存在犯罪事件;
2、这些证据明确指向这起犯罪事件是由特定的犯罪嫌疑人所为;
3、已经通过严谨的调查核实工作,确认了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涉案的确凿证据。
此外,犯罪事实并不必然仅限于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一项或多项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二)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前款规定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