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第二次离婚诉讼时,您并不需要一定亲自出席法庭。若是涉及到子女抚养权方面的争议,则通常情况下子女无需出席法庭。
然而,若子女年纪在两岁以内的,通常会倾向于由母亲照料抚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亲情,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失殆尽。即便在离婚之后,子女无论是跟随父亲还是母亲共同生活,他们仍然属于原生家庭中的成员,享有法定的抚养、教育及保护权益和义务。
在离婚之后,当子女年幼不满两周岁之时,通常会优先考虑由母亲直接抚养照顾;而当子女已经达到两周岁以上时,父母双方对于子女抚养事宜无法达成共识的,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双方的具体状况,结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裁决。
另外,对于已经超过八周岁的子女,我们应该给予他们充分的自主选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