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以下列举的证据可单独或结合其他证据来证实员工是否违反了竞业限制责任:
首先,员工与新公司签署的劳动合约是有力的证据之一;
其次,能够提供新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也将起到关键作用;
再次,如具备新公司代收员工个人所得税的凭证,也能成为鉴定其违反培训和保密协议的有力证据;
最后,若积分公司为员工发出的工资单及银行存款记录等都能获得,无疑会对证明员工违反竞业限制责任产生积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
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