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须承担起自行申报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责任,且在未经法定事由出现如不可抗力等情况下,不得进行缓缴或减免。这意味着,除了能够证明为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用人单位不能以其他任何名义扣除或者拒绝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即便企业员工申请病假,企业仍旧无权以此为由扣减其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对此类现象,劳动者可通过向当地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主张用人单位补发被扣除的当月社保费用中的公司应缴纳部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