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公司正式解除员工雇佣关系的合法操作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致函于解除决策者并递交详细的解除申请;
其次,由人力资源部门填写清晰明确的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上报至高层主管进行审核批准;
第三步,将此决定正式通知给相关的部门及其员工,要求他们做好本职工作的交接以及归还所有的工具设备;接下来,由相关部门与员工共同处理工资福利结算以及其他尚未解决的事项;
最后,员工需在工资结算和经济补偿发放的财务手续上签字确认,以领取相应的款项。若通过上述合法程序解除合同,则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后,必须将该决定书面送达劳动者,并且这一举证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已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了劳动者,那么用人单位可能会面临劳动仲裁时效无限延长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