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配偶出现不忠情况,当事人有权通过离婚途径解决问题。
依照现行合法规范,只需夫妻双方达成共识,且关于各自权益的协定无异议,即可申请办理协议离婚;
反之若是协商未果,可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届时由主管部门依据实际情形予以裁决。
当一方因严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或者与他者长期同居而促成双方离婚时,经由法院竭尽全力调解仍不见成效的案例,一律给予批准离婚的决定。
然而在双方均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实情感关系已经瓦解的前提下,可能会对法院的最终判决造成阻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