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投保人刻意或明知故犯地致使被保险人罹患死亡、残疾或疾病等严重后果的,那么保险公司将无需承担向其支付保险金的法定义务。
同样,倘若由于被保险人自身的故意行为,例如触犯法律或者抵抗政府所实施的法定刑事强制措施而导致自身致残或死亡的情况发生时,保险公司亦无需对其进行保险金的赔付。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四十五条?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