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假如地震爆发之时,坍塌之房屋尚且未经房地产开发商正式移交给购房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的物的毁损、损失等风险责任,在标的物实际交付至买方手中之前,均应由卖方负责承担;
然而,若法律另有明确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另有特别约定,则需另行处理。
因此,若开发商在地震前已将房屋交付予买方,那么房屋遭受损坏的责任便应由开发商来承担;
而在房屋交付之后,买方自身应对其所拥有的房屋负起维护和管理的责任。
倘若在此过程中出现任何争议或纠纷,应按照相关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