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无以下列举之情状,同席共饮之人则不负有相关法律责任:
1.带有强制性质的劝酒行为;
2.未能妥善地将醉酒者护送至安全场所,例如当饮酒人士已经完全丧失或者正在逐步丧失自我控制能力,处于意识模糊以至于无法自主行动之时,陪同饮酒的朋友并未采取措施将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或安全送返家中;
3.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未进行有效劝阻,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及其他形式的人身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