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明确民间借贷关系的确立,可向相关部门提交借款合同、借据、欠条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凭据进行佐证。
值得注意的是,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金融活动,其参与者主要包括个人、企业或者社会团体等各种经济实体。
当民间借贷关系依法设立之后,债权与债务便随之形成。
如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则有权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