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建筑领域中,清包工程并不要求承包方具备劳务资质,仅需主承包方拥有相关资质即可。
清包工又被称为包清工或清包,即业主自行购买所有的建材材料,再寻找具有专业技能的装饰公司或装修团队进行工程施工的一种工程承包模式。
然而,由于建材品种众多且价格差异巨大,部分用户担忧他人代购材料可能导致其中出现不规范操作而产生利益矛盾,因此选择自主购买材料并仅委托他人提供施工服务的装修模式。
劳务资质是针对各类型企业而言的,若要进行劳务分包则需符合特定的行业标准,这便涉及到资质审核的问题。
资质审核的标准由国家制定,主要依据企业注册资本金、企业是否拥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企业过去三年内最高年度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金额的大小以及企业所拥有的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械设备规模等因素进行评定。
根据这些标准,可以将劳务资质划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等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