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效保障策略如下:
首先,作为公司层面,有必要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制度和相关规范,订立对大股东诚信义务的明确要求等措施,从而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其次,广大中小股东可通过积极行使自身应有的小股东权力,促进公司为适应实际需求而作出合理的制度设置、修订甚至是完善;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我们也需要探索并尝试运用其它适当的手段来有效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