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大型长途巴士在凌晨2时至清晨5时期间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然而,在夜间行驶于道路(包括高速公路和混合型道路)之上的客运车辆则必须在凌晨2时至5时这一时间段内,选择最近合适的安全地点停车并进行短暂休息。
同时,驾驶员应当尽责地提醒乘客在此期间切勿擅自离开车辆,确保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有任何需要,应随时与驾驶员保持沟通。
法律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四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在安排运输任务时应当严格要求客运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企业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
对于超长线路运行的客运车辆,企业要积极探索接驳运输的方式,创造条件,保证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对于长途卧铺客车,企业要合理安排班次,尽量减少夜间运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