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针对低于60岁的城镇居民,其死亡赔偿金额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
(2)对于处于60至74岁之间的城镇居民,其死亡赔偿金额则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得出,具体公式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减去(死亡者实际年龄与60岁之差)];
(3)而对于超过75岁的城镇居民,其死亡赔偿金额则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5年。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