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雇主尚未购买工伤保险,然而已购入了意外保险,因此在确认为工伤之后,雇主需承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同时伤者也可享有意外保险所提供的相关保障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受伤害职工赔偿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包括工伤患病期间所需的医疗与康复治疗费用;
因工受伤而需要进行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
因工伤需要赴统筹地区外就医治疗时所需负担的交通及住宿费用等;
以及其他因此次工伤事故产生的必要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