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农村地区购买房产进行产权过户时,所需支付的费用包括公证费、评估费、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费等多项内容。
具体来说,公证费的收费标准为房价总额的百分之二;
评估费则按照房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征收;
同时,契税需以房价总额的百分之三作为计税基数;
而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则分别按照房价总额的百分之一进行计算;
至于房屋产权登记费,其金额仅为数十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