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除非存在严重违反住宅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否则物业公司是无权对他人私自饲养家禽行为进行处理的。
只要该业主在自家宅院范围内实施养殖家禽的行为,即符合房产证所确认的房屋合法使用权区域之内,那么物业公司便无法对此类情况进行干涉或处理。
然而,若该业主的养殖行为对其他业主造成了不良影响,物业公司应立即与其进行有效的沟通,并要求其采取适当措施加以改善和解决。
倘若业主对于物业公司的建议置之不理,物业公司有权将此情况上报给相关政府部门、社区组织以及城市管理机构,以便寻求更进一步的协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