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现已离婚之状态,无法通过上诉来撤销先前的婚姻关系。
撤销婚姻这一行为,实际就是解除婚姻关系;
同样,离婚亦为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
既然已经解除了的婚姻关系,就无须再次提出解除要求。
可撤销婚姻,主要指那些因受到逼迫而缔结的婚姻,或者在婚前并未向对方透露自身患有重大疾病的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