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即便缺少银行的流水记录,仅凭着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据亦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明确的是,银行流水记录仅仅出现在银行转账的过程中,因此它并非证明借贷关系成立与否的唯一关键证据。
依照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证据的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类型:
当事人的陈述;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等等。
对于那些持有借据且银行流水缺失的情况,我们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来追讨债务:
1、协商解决:
当事人之间可以再次自行商议并争取达成还款的共识。
2、调解处理:
在第三方机构的主持下,由其对双方进行说明与劝导,以促进双方相互理解、体谅,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3、仲裁途径:
若借据中已明确约定可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则应按照仲裁条款的规定进行仲裁程序。
4、诉讼维权:
如具备欠条、借据或者合同等书面文件,便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