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B型超声波检查(以下简称B超)属于医学影像学领域,其中包含了影像技术人员及影像诊断医师两类不同职业群体。
值得注意的是,仅有获得影像诊断资质认证的医师方能具有合规性地出具B超的诊断报告。
此项规定乃是依循依法行医的基本法律原则,同时也是对各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在此基础上,护士则更无权发布相关报告。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