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备案手续如下:
首先,双方通过互联网在线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署事宜,开发商需在签订后的第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房产管理局提出登记备案的申请;
经过有关部门严谨且仔细地审核之后,若符合规定则会核发备案编号,然后运用打印机将审核通过的合同文本输出出来,买卖双方需要在上面签字并加盖公章,各自持有相应数量的合同副本;
最后,当所有合同条款均已签署完毕,并且经过房产管理局再次审核确认无误后,将会返还备案编号,至此,备案工作宣告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