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共有房地产开发拆迁的情况下,执行的主要规则是依据每个共同拥有者的权益比例来确定补偿。
对于那些选择接受货币补偿方案的共同拥有者们,他们享有的权益份额将成为计算货币补偿标准的唯一依据;
而对于选择房屋产权置换方案的共有人,他们所新获得的权益份额也将作为房产置换的唯一参考基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